青陽職教中心關于學生學籍、保籍辦理程序的通知
青陽職教中心關于學生學籍、保籍辦理程序的通知
各班級: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范學生辦理學籍保籍手續,特通知如下:
一、學籍管理:
1、普高、對口升學班(高三)學籍
每年高考結束后一周內班主任將完整的學生學籍表及時交招就辦李錦云老師處。
2、職高頂崗實習學籍
每年高三第一學期開學一周內,由班主任提交“學生學籍表”、“畢業生就業登記表”(填寫完整),幼師班還須提交“學生見習表”(填寫完整)。及時交招就辦李錦云老師處存檔。學生實習期間,班主任要配合招就辦搞好學生的跟蹤服務工作,做到經常與學生聯系。
3、高一、高二學生學籍
每學期考試結束后,期末教師結束會前必須把學籍表填好后及時交招就辦李錦云老師處。新學期開學時到招就辦李錦云老師處領取。
二、綜合高中學生保籍(頂崗實習)辦理程序:
1、辦理時間:
高二第二學期期末辦理。
2、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方可辦理保籍申請,否則學校不予辦理:
(1)須參加并完成由學校培訓處組織的就業前的培訓課程。
(2)須提供就業單位證明材料。自謀就業的,須由個人提供就業單位的證明材料,方可辦理保籍申請,由學校推薦就業的,個人不須提供,由學校提供就業單位證明材料。
3、辦理程序:
學生書面申請(申請表在招就辦領?。暾埲撕图议L簽字→班主任簽署意見→教導處簽署意見→培訓處簽署意見→招就辦簽署意見→學生到學校財會室交清剩余學期學費,助學辦(財會室)簽署意見→分管校長審批→學生送招就辦李錦云老師處存檔。
青陽縣職教中心
2012年6月26日